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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6-13, 03:21 | #41 |
攀言癌症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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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
因為黃百樂並未欠費.這早已說明.
中華山協朝改夕又改的公告,令人難以適從.經查詢,本人(黃百樂)並未積欠中華山協任何費用,故無須於2006年06月16日前繳納貴會所指費用,中華山協無正當理由禁止本人參賽 黃百樂, 我重新看了一次所有的留言回覆, 可以請問一下為何對於這個問題你一直都沒有清楚的回覆嗎? 我可沒有像你要求以德那樣『請你舉證你前述所有留言的每個字句』, 不過我看見以德都有針對你的質問提出適當的回覆, 那為何你對於這個可以說是問題根源的問題遲遲沒有答覆勒? 就像你一直要求別人提出舉證一樣, 只是一直說『我並未欠費、我並未欠費』,我相信是無法讓人認同的, 如果人家控告你殺人,警方也會要你提出不在場證明吧,難道光說『我沒殺』就沒事了 是關心台灣形象還是擔心貴會形象? 你言過了,我一直都將中華山協理事長謝長顯先生昔日的賞識及恩澤銘記在心,感謝不已! 因此總是謹守身為選手應盡的責任本分,盡全力訓練及參賽,盡全力跨出國際,讓台灣與世界有所連結,就是為了想榮耀他。 我想現在在國際攀岩界不管是台灣形象或是山協的形象都大受損害了吧! 我相信現在台灣的確是跟世界有所連結了, 但跟你歷年來的成績相比,這次事件反而更能吸引世界的目光吧! 畢竟你可是連亞攀會ACC、國際山岳聯盟UIAA都通知到了嘛, 我猜謝理事長現在應該是頭痛不已吧! 另外既然提到台灣形象,請恕我問個與此主題無關的問題, 純粹是個人好奇,有關今年X-Game你大費周章報名後又沒參賽, 不知道你覺得這件事對於我們台灣的形象有何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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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被阻擋的不叫決心!!! |
2006-06-13, 05:13 | #42 | ||
論壇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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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攀岩資料庫 此文章於 2006-06-13 05:19 被 kevin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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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6-13, 08:07 | #43 |
中度攀言者
註冊日期: 2001-11
文章: 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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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策
你活該,誰要你在我沒答應要付錢時就先上菜”再多的討論與氣憤已是無濟於事。日後要杜絕這樣的事很簡單---“要吃飯可以,先付賬;想進餐廳可以,先簽切結書”。 黃某慣用的手段不過就是:軟硬兼施、博取同情、玩弄法條、向上告狀、動用媒體… 只要山協制定好“選手規範條例”,約束所有由山協指派、推薦之選手,便能消弭一切紛爭。 未來,想參加國際比賽的可以,先同意規範條例,簽下切結書。不同意的,大可直接向體委會、UIAA、X-Game申請,山協無義務提供相關服務。沒有法律規定社團法人要為非社員、不認同協會組織章程的人服務的吧? 山協是台灣攀岩界主要的對外窗口,也是ICC唯一認可的在台單位。選手要出國比賽,皆須透過山協報名。很明顯,山協雖無權力約束所有國內攀岩者,但對於其“舉薦”與“選派”之所屬選手絕對有約束權。現在唯一缺的就是一則明文規定,一份經理事會批准、體委會認可與報備UIAA之選手規範條例。一旦擬定規則、頒布施行,未來當事人無論是要告何單位,皆將有法理依據。山協主事者也無須再擔心上級單位之施壓或關說。 至於媒體,黃某得向媒體申訴,其餘攀岩者亦得以發動連署杯葛、提供確切證據以反駁。雖然此舉可能有損攀岩界形象,但對於高度依賴媒體形象以尋求贊助之黃某,將有一定的嚇阻效果。且同樣之手段亦可迫使體委會、ICC秉公處理,將處理過程透明化。 總之,雖然一萬塊不是什麼大錢,但今天這件事只是冰山一角而已。若不適時予以正視與解決,後續發展與影響可想而知。 此文章於 2006-06-13 08:19 被 yideliu 編輯. |
2006-06-13, 10:23 | #44 | |
中度攀言者
註冊日期: 2003-07
文章: 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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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何況國際總會也明言不干涉各國國內事務。 以下連結內容也請再複習一下: http://www.climbing.org/showthread.php?t=79 中華民國山岳協會技術攀登委員會 UIAA世界杯攀登比賽參加辦法(2002/3/29公布) 下載:參賽辦法&報名表(Word檔) 1. 世界杯比賽各項目參賽人數之配額為3名。 2. 申請參加世界杯比賽之選手基本資格為曾於3年內入選國家代表隊。 3. 當申請參賽之選手人數超過配額時,依下列之順序進行評比以決定參賽選手: a. 該項目之最新世界杯排名。 b. 該項目之最近亞洲錦標賽決賽成績。 c. 該項目之最近亞洲盃決賽成績。 d. 該項目之最近亞洲錦標賽複賽成績。 e. 該項目之最近亞洲杯複賽成績。 f. 該項目之最近國手選拔成績。 4. 參賽選手應經由本會申請國際選手證。(2002國際選手證申請辦法) 5. 參賽一切費用原則上由選手自行負擔。 UIAA世界杯攀登比賽申請表 中文姓名: 英文姓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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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6-13, 10:24 | #45 |
接觸攀言
註冊日期: 2006-06
文章: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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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來不易的成果
據我打聽結果(真是八掛)就是要讓真理水落石出喔
體委會對所有的單項協會只能一年補助30萬(二項活動)也就是辦一場比賽只能花15萬 而黃某某能一人申請50萬而且連續二年這實在是沒天理 有關主管機關好像並非經由山協爭取就通過了黃某某的補助所以山協是被要求一定要核銷也一定要幫忙沒想到好心卻遇驢肝肺! 如果大家都跟黃某某學如果攀岩界大家都那麼自私自利 讓這片經營已久的園地楛萎讓國際看笑話 還有攀岩界的大家長來關懷嗎?我看謝理事長那麼努力的出錢出力不會累嗎? 我問過山協的工作人員 黃某某對謝理事長是極度不客氣的而且前任黃理事長與現任謝理事長都資助過她出國訓練 她對攀岩界貢獻了什麼?只要會攀岩就不用有人格及品性了嗎? |
2006-06-13, 11:42 | #46 |
接觸攀言
註冊日期: 2006-06
文章: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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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錢!
還錢! 100次
======恕刪===== 歡迎您參與討論 但請勿輸入重複之灌水文字 謝謝您的合作 --ed512 ============== 此文章於 2006-06-14 10:39 被 GTO 編輯. |
2006-06-13, 12:56 | #47 |
接觸攀言
註冊日期: 1999-11
文章: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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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意路過此地, 不知過去雙方有何瓜葛. 不過看來積怨已深.
不知道是不是雙方還有什麼 *另外的私下協議或口頭或文字上的約束*, 不過就目前所見列舉的公開資料, 實在看不到哪裡有規定黃選手必須付費的條文. 除了何老師所列的第5條 >> 1. 世界杯比賽各項目參賽人數之配額為3名。 2. 申請參加世界杯比賽之選手基本資格為曾於3年內入選國家代表隊。 3. 當申請參賽之選手人數超過配額時,依下列之順序進行評比以決定參賽選手: a. 該項目之最新世界杯排名。 b. 該項目之最近亞洲錦標賽決賽成績。 c. 該項目之最近亞洲盃決賽成績。 d. 該項目之最近亞洲錦標賽複賽成績。 e. 該項目之最近亞洲杯複賽成績。 f. 該項目之最近國手選拔成績。 4. 參賽選手應經由本會申請國際選手證。(2002國際選手證申請辦法) 5. 參賽一切費用原則上由選手自行負擔。 << 其實之前大濟前輩和以德前輩也都提過, 局外人當然也不知道是不是事前沒說好要不要付費, 事後卻還繼續相同模式一段時間, 會不會可能讓對方認為形成默認? |
2006-06-13, 13:14 | #48 | |
週末攀言者
註冊日期: 2005-09
文章: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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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相只有一個~~但是找不到??
引用:
若經查詢屬實應該有相關證據吧~~ 為何遲遲未告知山協或將證據交給山協, 進而提早結束這個誤會~~ 讓許多關心國內攀岩的岩友得知真相!!!! 畢竟到了需要發公文要求付清多年前的費用~~~這不是個好現象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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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6-13, 15:09 | #49 |
輕度攀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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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關係~刪了吧!
沒營養的文章只會針對沒營養的傢伙寫而已 麻煩板大了 抱歉! |
2006-06-13, 19:40 | #50 |
接觸攀言
註冊日期: 2006-06
文章: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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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原來體委會是幫兇
一切多說無益反正黃某還是目前台灣女子第一人!
第一人由體委會補助100萬個人訓練我想100萬可以讓台灣有個正式的培訓場所吧!可是體委會只給黃某不知道算不算圖利他人 第一人積欠個人自行出國比賽報名費 第一人敢如此自圓其說 第一人找一堆人幫忙卻說台灣攀岩界對女子選手不公平 第一人讓人如此生氣 趕快叫人去山協勸說一下 別太好心了!幫人也得看一下嘛! 大家發動一下去體委會抗議為何個人補助比協會多?為何台灣沒有正式訓練場所?為何沒有甄選就補助她? 畢竟這一切的開端都是它們自行浪費納稅人的錢補助黃某而來 才讓黃某如此這般地 |
2006-06-13, 21:02 | #51 |
輕度攀言者
註冊日期: 2006-03
文章: 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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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以德,
你也比過世界盃,你有繳交過比賽費用給中華山協嗎? 此文章於 2006-06-14 00:21 被 黃百樂 編輯. |
2006-06-13, 21:20 | #52 |
攀言癌症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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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百樂,我還是沒看見你有對你所謂的不需繳錢提出任何說明!
我很遺憾看見一位攀岩界的前輩如此行為,真是令人痛心!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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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被阻擋的不叫決心!!! |
2006-06-13, 21:24 | #53 | |
輕度攀言者
註冊日期: 2006-03
文章: 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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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此文章於 2012-03-15 13:04 被 黃百樂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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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6-13, 21:33 | #54 |
攀言癌症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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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情?
不是我需不需要痛心!
而是任何一個關心台灣攀岩界發展的人看見如此情形我相信要不痛心很難吧! 另外我也很好奇,既然閣下的這件事情都鬧的這麼大了! 你對大家要你提出證據的要求也拖這麼久了! 有何詳情是要到現在才能拿出來,而且不可以放在公開的場合讓大家釋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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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被阻擋的不叫決心!!! |
2006-06-13, 21:34 | #55 |
輕度攀言者
註冊日期: 2006-03
文章: 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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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絕無欠中華山協任何費用
此文章於 2011-04-04 14:55 被 黃百樂 編輯. |
2006-06-13, 21:36 | #56 | |
輕度攀言者
註冊日期: 2006-03
文章: 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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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此文章於 2011-04-01 14:21 被 黃百樂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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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6-13, 21:37 | #57 |
攀言癌症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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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
可以證明你沒欠錢的不夠公開證據?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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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被阻擋的不叫決心!!! |
2006-06-13, 21:39 | #58 |
輕度攀言者
註冊日期: 2006-03
文章: 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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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絕無欠中華山協任何費用
此文章於 2011-04-04 14:57 被 黃百樂 編輯. |
2006-06-13, 21:40 | #59 |
中度攀言者
註冊日期: 2005-05
文章: 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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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的攀岩界
在這樣搞下去 只會讓整個環境更糟而已 雙方有證據的就提出來吧(我想山協已經有提出了) 在幕後還有一群默默在做付出的人不願發聲 是因為懶的發聲 作自己想做的才是最重要的吧 我想在岩界的前輩們付出的這們多 都是無幾職的吧(小壁虎...) 使用者付費,我想這是大家都可以接受的吧 也請以後能拿到補助的選手 不要拿一些奇奇怪怪的單據 請主委去核銷 專款專用 是否要無限上綱ㄋ 山協可否將不是用在攀岩項目的費用追回來ㄋ 個人小小的私利 只會讓攀岩界損失更多資源 人的熱情是有限的 請大家不要在這邊筆戰了(要嘛一人一信到體委會去) 受夠了~~~~~~~~自己的事不要在這邊千拖一堆人 要解決(去證明自己沒有欠費) 請上法院(調解委員會比較省) 也請理事長、主委不要再當爛好人了。 一再的姑息(軟土深掘(台語)) 只會讓人家吃夠夠 如有發言不當 請版主立即刪除 |
2006-06-13, 21:47 | #60 |
重度攀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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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頭到尾就是顧左右而言他~~沒看到應有的解釋
還是這解釋見不能曝光嗎?? 不過所有的問題都攤出來 不能單憑幾句話就能含糊過去~~ 沒欠就把證據拿出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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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DSPE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