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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04-08, 23:56 | #1 |
論壇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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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全國運動攀登巡迴賽及國手選拔須知
中華民國山岳協會 技術攀登委員會
2002年全國運動攀登巡迴賽及國手選拔須知 下載Word檔:簡章&申請書&積分計算方式 一、 主旨:中華民國山岳協會為提倡攀登運動,選拔優秀選手參加國際比賽,特訂定本辦法以結合各攀登團體辦理全國性攀登比賽。 二、 比賽制度 1. 巡迴賽計有難度賽與抱石賽兩系列。難度賽至多以五站為限,抱石賽以四站為限。各場比賽均應包括男子組與女子組 2. 比賽規則依據中華民國山岳協會編譯之「2001年國際攀登比賽規則」。 3. 巡迴賽排名方式如附件一。 4. 中華民國山岳協會頒發巡迴賽各站各組前三名之獎牌、獎狀,以及年度排名各組前三名之獎盃、獎狀。 5. 提供各組前三名獎盃,並提供各組前五名獎金或等值獎品,其最低金額如下: 第1名 第2名 第3名 第4名 第5名 三千元 二千元 一千二百元 八百元 五百元 6. 主辦單位應為選手辦理保險,並負責所有比賽安全事宜。 7. 各站比賽之報名費由主辦單位訂定之。 三、 選手應申請選手證並繳費後方得參加巡迴賽。 1. 選手應具中華民國國籍並年滿16歲。 2. 選手證申請表如附件三。選手證當年度有效。 3. 選手證申請費為二百元,於首次參賽報到時繳交。於年度第一場比賽繳交者減半。 4. 未滿16歲者及外籍人士得否出賽由比賽主辦單位決定,但不計入巡迴賽成績。 四、 國手選拔辦法如下: 1. 國手名額為難度賽男子組五名,女子組三名;速度賽男子組一名。入選者由中華民國山岳協會全額補助參加2002年亞洲盃(Asian Cup)與亞洲攀登錦標賽(Asian Championship)。 2. 難度賽選拔標準為:總統盃積分占40%,其他各站以積分最高之三站各占20%。速度賽由總統盃選拔之。 五、 比賽之申訴費用為每件五百元。 台灣攀岩資料庫 <a href=\"http://www.rockclimbing.idv.tw/\">www.RockClimbing.idv.tw</a> <font size=1>[ This message was edited by: kevin on 2002-04-09 00:01 ]</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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