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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09-07-27, 23:01   #1
rogerjia
攀言癌症患者
 
註冊日期: 2003-12
文章: 793
rogerjia
[公告]2009亞洲攀登錦標賽國手當選名單

2009亞洲攀登錦標賽國手當選名單
比賽地點 韓國 春川
時間 2009/8/26-31

國手名單已公告在中華山協網站
http://www.mountaineering.org.tw/mountaineering-c/
請當選2009亞錦賽之選手,上山協網站下載區下載填寫

"入選2009韓國亞錦賽國手參加國際攀登比賽申請表.doc

填妥後三天內 7/30 寄達攀委會。
如要放棄可事先告知,方便通知備取者。
7/30 未寄達視同放棄當選手。我們將通知備取者後補。

rogerjia@so-net.net.tw
rogerjia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舊 2009-07-28, 11:15   #2
A-YUNG
攀言癌症患者
 
註冊日期: 2003-11
文章: 305
Images: 15
A-YUNG 是普普通通的會員
省得大家再聯結

網站管理員

註冊日期:
2007/08/07 22:48
文章: 176
2009 韓國 亞錦賽國手名單公告
比賽時間 2009/8/27-30
活動行程 2009/8/26-8/31
地點 韓國春川

男子先鋒
正取
1.張家祝
2.張宇翔
3.劉以德

備取
洪兆萱

女子先鋒
徵招
李虹瑩
廖美菁

男子速度
正取
黃中信

徵招
李恩至

女子速度
徵招
李虹瑩

抱石賽開放自費報名。依送件資格審查。
請在7/28日前寄達。

正取選手請在7/30 填妥山協當選國手填表資料。寄達攀登委員會,確認您願意參加2009亞錦賽,逾期視為放棄,由備取選手遞補。
rogerjia@so-net.net.tw

昨天 22:13:49
A-YUNG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舊 2009-07-28, 11:30   #3
A-YUNG
攀言癌症患者
 
註冊日期: 2003-11
文章: 305
Images: 15
A-YUNG 是普普通通的會員
莊老師,

相信有些人和我一樣,看到這份名單之後都很意外,

看不到今年的難度賽明確的成績,應該請山協說明一下,

評審會成員,評量的標準,山協的考量。
__________________
Defeat is not defeat unless accepted as a reality in your own mind.
Bruce Lee


CHEN,CHIH-YUNG
A-YUNG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舊 2009-07-28, 15:52   #4
A-YUNG
攀言癌症患者
 
註冊日期: 2003-11
文章: 305
Images: 15
A-YUNG 是普普通通的會員
記錯了!

引用:
作者: A-YUNG 檢視文章
莊老師,

相信有些人和我一樣,看到這份名單之後都很意外,

看不到今年的難度賽明確的成績,應該請山協說明一下,

評審會成員,評量的標準,山協的考量。

我只是覺得奇怪怎麼山協網站找不到難度賽成績,

後來總算在台攀給搜尋到成績表了,只是速度賽比較有特殊狀況,

也不知道抱石賽又會如評選?
__________________
Defeat is not defeat unless accepted as a reality in your own mind.
Bruce Lee


CHEN,CHIH-YUNG
A-YUNG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舊 2009-07-28, 16:04   #5
史艷文
重度攀言者
 
註冊日期: 2005-01
文章: 288
史艷文
代莊老師回答
難度賽是以全國賽*1.5加上風城盃*1之權值計算
取前三名
因女生人數不足所以採徵招方式
因為今年沒辦理抱石賽所以開放自費報名參加
會以前兩年的成績為考量依據
史艷文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舊 2009-07-28, 16:39   #6
XiaoWei
攀言癌症患者
 
XiaoWei 的頭像
 
註冊日期: 2003-04
文章: 338
XiaoWei
傳送 MSN 訊息給 XiaoWei
引用:
作者: 史艷文 檢視文章
代莊老師回答
難度賽是以全國賽*1.5加上風城盃*1之權值計算
取前三名
因女生人數不足所以採徵招方式
因為今年沒辦理抱石賽所以開放自費報名參加
會以前兩年的成績為考量依據
我比較大的疑問是
速度賽冠軍不是小傑嗎?
為何名單上沒有呢?
選手紀律問題?
山協應該說明
XiaoWei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舊 2009-07-28, 18:35   #7
neihu
攀言癌症患者
 
註冊日期: 2008-09
文章: 387
Images: 44
neihu 是普普通通的會員
搖搖頭.真的搖搖頭

以德還能第三名...年輕人要加油啊!!!!

以德的法式風格我極欣賞.加油!!
neihu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舊 2009-07-28, 18:47   #8
neihu
攀言癌症患者
 
註冊日期: 2008-09
文章: 387
Images: 44
neihu 是普普通通的會員
虹瑩.美菁加油.愛死你們!!大家加油!!

也謝謝小翔恩至幫忙拆點裝點
我一直有勇氣說謝謝

但是..很多時候我也必須有勇氣說No.!!!!
neihu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舊 2009-07-28, 21:14   #9
史艷文
重度攀言者
 
註冊日期: 2005-01
文章: 288
史艷文
引用:
作者: XiaoWei 檢視文章
我比較大的疑問是
速度賽冠軍不是小傑嗎?
為何名單上沒有呢?
選手紀律問題?
山協應該說明
小魏
應該說目前山協以正常程序進行處裡中
等待事件告一段落
該說明會做說明
避免大家疑慮
史艷文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舊 2009-07-28, 23:51   #10
A-YUNG
攀言癌症患者
 
註冊日期: 2003-11
文章: 305
Images: 15
A-YUNG 是普普通通的會員
引用:
作者: XiaoWei 檢視文章
我比較大的疑問是
速度賽冠軍不是小傑嗎?
為何名單上沒有呢?
選手紀律問題?
山協應該說明

之前恩至曾提到

若有候補
速度也輪不到自大號稱亞洲第一快手的小傑去後捕
這一年來我跟他一起訓練已經看清這人的為人
尤其這次去世錦賽他個人已造成很多亂象
應該要有所逞處才是」


想必就是概況,若等比完賽再說明,豈不是先斬了再說嗎?
山協的懲處是不是過當,是否應該公開說明?
懲處原則關係所有選手的權益!
__________________
Defeat is not defeat unless accepted as a reality in your own mind.
Bruce Lee


CHEN,CHIH-YUNG
A-YUNG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舊 2009-07-29, 00:07   #11
rogerjia
攀言癌症患者
 
註冊日期: 2003-12
文章: 793
rogerjia
給關心的朋友:

因為目前正在程序進行中,信件送達後,我們會給選手申訴機會,事關選手個人隱私,目前不便公開,也不宜公開討論,不便說明之處,敬請包涵。

莊嘉仁
rogerjia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舊 2009-07-29, 10:03   #12
VicWu
攀言癌症患者
 
註冊日期: 2001-12
文章: 467
VicWu 是普普通通的會員
傳送 MSN 訊息給 VicWu
莊老師您好:

我可以請問一下徵召的定義嗎?
__________________
會被阻擋的不叫決心!!!
VicWu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舊 2009-08-11, 11:32   #13
A-YUNG
攀言癌症患者
 
註冊日期: 2003-11
文章: 305
Images: 15
A-YUNG 是普普通通的會員
禁賽,不該是唯一的懲處手段!

quote

引用大濟兄以前對類似文章的評語:

看了這個主題的發展 - 亞錦賽國手選拔,尤其是女性選手的選拔採徵召 - 似乎有爭議性

徵召是可行,有時不得已也必須這樣作,中華山協在這方面握有絕對的權力。但徵召標準和過程如果沒有一致性甚或失偏,對以後國手選拔會造成無所適從的影響。

這次的徵召決策過程,中華山協需要說明一下。」



對於小傑的禁賽處分,無疑是對代表隊實力的削弱。如果謹是秩序上的失控,能採從寬處置讓他參賽,事前約法三章,限制這次在參賽過程的一定活動自由,或許是可行的另一種辦法。
__________________
Defeat is not defeat unless accepted as a reality in your own mind.
Bruce Lee


CHEN,CHIH-YUNG
A-YUNG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舊 2009-08-12, 01:14   #14
Nick
輕度攀言者
 
註冊日期: 2005-03
文章: 86
Nick
傳送 MSN 訊息給 Nick 傳送 Yahoo! 訊息給 Nick
給所有關心這話題的朋友

夢境中的白雲與藍天飛翔
一個機會等在著你...
擁有~就是你要握著它
反之..它趁你睡時...輕聲的溜走

我只能說~~請珍惜自己所擁有的
Nick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舊 2009-08-12, 17:44   #15
rogerjia
攀言癌症患者
 
註冊日期: 2003-12
文章: 793
rogerjia
所有亞錦賽參賽選手

麻煩在今天將衣服尺寸回傳,我們要訂作。時間很感喔。

莊嘉仁
rogerjia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舊 2009-08-12, 23:38   #16
jim
攀言新手
 
註冊日期: 2006-11
文章: 11
jim 是普普通通的會員
鄭兆浚 L
jim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舊 2009-08-13, 10:02   #17
A-YUNG
攀言癌症患者
 
註冊日期: 2003-11
文章: 305
Images: 15
A-YUNG 是普普通通的會員
人生如夢,我皮皮過一生

引用:
作者: Nick 檢視文章
夢境中的白雲與藍天飛翔
一個機會等在著你...
擁有~就是你要握著它
反之..它趁你睡時...輕聲的溜走

我只能說~~請珍惜自己所擁有的

兄弟講得有抽象!


難道是過去的就讓他過去,再回首已是不堪回首?

黨的利益擺第一,個人私利放一邊,算是利社會行為?

圓融人生好過兵融一生嘛,所以還是得過且過,躲在被窩裡冷眼看世界!
__________________
Defeat is not defeat unless accepted as a reality in your own mind.
Bruce Lee


CHEN,CHIH-YUNG
A-YUNG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舊 2009-08-13, 14:52   #18
Nick
輕度攀言者
 
註冊日期: 2005-03
文章: 86
Nick
傳送 MSN 訊息給 Nick 傳送 Yahoo! 訊息給 Nick
阿勇兄您好
他不能參賽請問山協各委員
我不想多說什麼了
他應該珍惜自己
這裡真要說出來只會讓他更丟臉而已
挺他也要搞清楚狀況
請您多打聽多問問吧

不然您請小傑自己出來說看看呀
Nick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舊 2009-08-13, 17:10   #19
A-YUNG
攀言癌症患者
 
註冊日期: 2003-11
文章: 305
Images: 15
A-YUNG 是普普通通的會員
嗯,具體多了

引用:
作者: Nick 檢視文章
阿勇兄您好
他不能參賽請問山協各委員
我不想多說什麼了
他應該珍惜自己
這裡真要說出來只會讓他更丟臉而已
挺他也要搞清楚狀況
請您多打聽多問問吧

不然您請小傑自己出來說看看呀

謝謝Nick的回覆, 但您多心了,就事論事,並不是挺誰的問題,這事直接關係台灣隊成績,誰教他是速度賽冠軍。

相信很多人都很關心,台灣隊實力已經不算好了,又有選手被禁賽,總是令人覺得很遺憾。在其他的運動比賽中,如足球、籃球選手起衝突裸奔,破壞比賽裝備設施,甚至打裁判,也都時有所聞,但不盡然都會遭禁賽吧。美國Chris Sharma 在歐洲的抱石賽中,因為吸大麻違反禁藥規定,取消冠軍資格,我猜美國不會將他禁賽,我想只要不是犯法,沒有違反比賽公平性,如服用有利運動訓練的禁藥,攀岩比賽中作弊,採人工攀登,有些情況真的是無可厚非,就算比賽作弊也是可以改的。

我並不是非要知道發生什麼事,也不求公怖詳情,但可能和許多人一樣,不希望見到最後的結果是禁賽。對違紀的嚴重性,可能是很主觀的,比賽歸比賽,選手的品德、人格、生活習慣等問題,不應該是禁賽處分的依據,只要不是違法,很多情況都還有轉圜的餘地吧。
__________________
Defeat is not defeat unless accepted as a reality in your own mind.
Bruce Lee


CHEN,CHIH-YUNG
A-YUNG 目前離線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舊 2009-08-15, 20:56   #20
A-YUNG
攀言癌症患者
 
註冊日期: 2003-11
文章: 305
Images: 15
A-YUNG 是普普通通的會員
裁判長是唯一可取消選手參賽資格(者)

引用:
作者: Nick 檢視文章
阿勇兄您好
他不能參賽請問山協各委員
我不想多說什麼了
他應該珍惜自己
這裡真要說出來只會讓他更丟臉而已
挺他也要搞清楚狀況
請您多打聽多問問吧

不然您請小傑自己出來說看看呀



以下摘自山協網站,IFSC 2007 比賽規則

裁判長 對比賽區域中的所有活動具有決定權,此區域包括報到區、
隔離和預備區、攀登壁和攀登壁前的比賽區(規則1.4.1)。
當選手在比賽區有違反比賽規則情事時,裁判長及分組裁判員有權
作以下裁定:
非正式的口頭警告;
授以"黃牌"的正式警告。
當選手在比賽區有違反下列比賽規則情事時,裁判長及分組裁判員
有權根據規則11.2.1(b)作以下裁定授以"黃牌"的正式警告:
(關於選手違反裁判長及分組裁判員指示部份):
當選手違反裁判長及IFSCUIAA裁判員指示,例如:
當IFSC 裁判員或裁判長指示返回隔離區時不當之延誤;
未依指示延誤離開準備區和進入比賽區;
未依IFSC 裁判員的指示開始攀登。
(關於使用器材和開閉幕式):
使用不合格的裝備和服飾;
未穿戴主辦單位提供的選手號碼牌;
參賽選手未參加開幕典禮;
決賽選手未參加閉幕典禮。
(關於選手行為):

使用粗鄙的言語或行為而屬情節輕微者;
不符合運動精神的行為而屬情節輕微者。
上述行為的判決可依第十二章規定提起上訴
選手如在一場比賽中收到兩張黃牌,將取消該場比賽之資格。
選手如在同季的比賽中收到第三張黃牌,選手將受到下列中的一種
處分:
如該選手已報名下一場經IFSC認可及計算WR的比賽,該選手將喪失
該場比賽之資格;
如果非為a)之情形,則該選手將無法報名下一次經IFSC認可及計算
WR的比賽。
裁判長是唯一可取消選手參賽資格。取消選手參賽資格只要向選手
出示紅牌。
有下列犯規行為時則直接授予"紅牌",選手立即喪失比賽資格:
在允許的路線觀察區之外觀察路線;
使用不合格的裝備;
在隔離區或其他管制地區使用未經核准的通訊設備。
上述裁決之上訴應依第十二章程序為之。

(根據IFSC 紀律委員會資格取消規定)
有下列犯規行為時除了立即給予"紅牌"喪失比賽資格外,還應將此
處分送交紀律委員會:
選手或隊職員在比賽區、隔離區或預備區有下列的犯規行為:
在規則所允許的範圍之外搜集路線相關資訊;
在規則所允許的範圍之外搜集或向其他選手聯絡資訊;
影響或干擾其他選手攀登準備或路線攀登;
不聽從裁判員或大會工作人員的指示;
拒絕遵守關於選手服裝和裝備上廣告之相關規定;
非運動精神的行為或其他嚴重干擾比賽的行為;
非運動精神的行為或其他嚴重對IFSC 工作人員、大會工作人員、隊職員、其他選手或觀眾干擾、辱罵、或粗暴的言語或行為。
在比賽區域以外的會場公共區域:
非運動精神的行為或其他嚴重干擾比賽的行為;
非運動精神的行為或其他嚴重對IFSC工作人員、大會工作人員、隊
職員、其他選手或觀眾干擾、辱罵、或粗暴的言語或行為。
這類事件的處理程序應依照IFSC紀律委員會所另行發布的IFSC紀律
和申訴規則處置。
在發出"黃牌"或"紅牌"之後,裁判長應儘速:
向選手的隊經理(如無隊經理則為選手的相關人員)提出書面文件,
記載選手犯規行為及根據規則判決的理由。
裁判長應提出一份書面文件予IFSC紀律委員會,文件應詳細記載違
規事項並附帶證據及對違規事件處理的建議。
隊職員應與選手同樣地遵守比賽規定,處罰方式與選手相同。
裁判長有權對在比賽區的任何人員如有違反規定者解除其職務;如有
必要,可暫停比賽,直到問題解決。

12 APPEALS(比賽申訴程序)
12.1 GENERAL(通則)
in English.
不論是口頭或書面申訴及對申訴事件的回函,都應以英文為之。
只有有繳交申訴費的申訴案才會受理。
當收到一份書面申訴案件或依下述12.3.1及12.4.2(b)所提出的口頭申
訴,裁判長應立即召集一個申訴裁決團,成員為裁判長、IFSC代表。假
如裁判長涉入原始裁定而與IFSC裁判員無關,IFSC裁判員將取代裁判長
的位置。假如裁決團無法作出一致的裁決,將維持原始裁定。裁決團應
儘速作出裁決。如果是以書面提出申訴,裁決團應以書面回覆,裁判長
並應親手將裁決書交與申訴提出者;如以12.4.2(b)口頭提出申訴者,裁決
結果亦應通知隊經理或選手。
申訴案如為第12.3條及第12.4條所規範的事件,裁判結果即為最終結
果,不得再提起申訴。
ATTEMPT(對攀登問題所提起的申訴)
針對規則第4.10.3條,(停止攀登)的判定所提起的申訴,這項申訴可
能是直接對IFSC裁判員提出,IFSC裁判員應立即通知裁判長依前述程序
裁決。
(成績公佈後的申訴問題)
除了決賽或加賽之外的比賽,對於排名所提出的申訴必須在正式成
績公佈後的20分鐘內。如果是決賽或加賽,對於排名所提出的申訴必須
在正式成績公佈後的10分鐘內。此種申訴只能在每場比賽的每局賽事成
績公佈之後。並且由隊經理或選手本人以書面文件向裁判長提出,申訴
時必須附繳申訴費給IFSC代表。
在一場以選手攀登使用時間來決定排名的賽事中(即資格賽),申訴
提出的方法與前條12.4.1相同。
在決賽時,如要提出申訴,必須在宣佈該場比賽結果時立即提出,
IFSC裁判員應立即將情況告知裁判長,下一場的賽事暫停,直到裁判長
作出裁決。此種申訴時不必繳交申訴費。

(向紀律委員會提起申訴)
裁判長如果認為對某種違規申訴應送交IFSC紀律委員會裁決者,應
附上裁判長報告、裁判長與隊經理/選手書面溝通文件,以及所有的相關
證據。
(紀律委員會)
紀律委員會的組成和程序依IFSC相關文件辦理,包含IFSC紀律和申
訴規則。
申訴費由IFSC每年公佈的費用表規範。中華山協申訴費為500元。
如果申訴成功,應退回申訴費;如果申訴被拒絕,申訴費將予以沒
入。
反禁藥管制)
IFSC採用國際反禁藥規範。
反禁藥規範適用於所有IFSC認可的比賽。任何人想以任何型式進
入、準備或參加的人員(例如選手、教練、訓練員、工作人員、醫護人
員或是醫療專業人員),在參賽過程中視為同意使用反禁藥規範和規則
13.4.1的規定。
反禁藥和紀律委員會是IFSC內部的單位,根據規則掌管包含先鋒、
抱石和速度賽的運動攀登比賽事務。
13.4 VIOLATIONS AND SANCTIONS(違反和罰責)
違反禁藥規定將會接受IFSC反禁藥規定政策、程序做法和紀律規則
的懲處。__
__________________
Defeat is not defeat unless accepted as a reality in your own mind.
Bruce Lee


CHEN,CHIH-YU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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