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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5-10, 22:55 | #1 |
攀言新手
註冊日期: 2006-05
文章: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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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岩館套票問題~~邁向雙贏之路!!
近日來非常關心這個話題,也看到了許多攀岩界前輩的許多文章,終於,最擔心的事情發生了----消費者和經營者雙輸的局面!!
小弟左思右想,終於想到了一個讓消費者和經營者有機會雙贏的方法,即使並非雙贏,至少也可讓雙方都立於不敗之地,請各位耐著性子把這篇文章看完,尤其是當事的雙方!! 據小弟所知,對於套票的使用期限,雖然法規上有所規範,但並無罰責。意思是說,雖然規定套票上不能標上使用期限,但你若標上了也不會有警察來開你罰單^^,但如果發生了像呂先生這樣的事情的時候,在消基會碰到的案例裡,會如何處理呢? 若是顧客在消費期限內將套票使用完畢,很好,皆大歡喜,雙方都佔到了便宜,完全沒有爭議。 若是顧客在消費期限內未將套票使用完畢,那麼,顧客有兩種選擇: 1.選擇毀壞當初的契約,消費者今後補差價使用套票,並退還先前享受到的優惠(比如說原價一張票130元,套票20格2000元,某人一張20格的套票只用了5格就過期了,那消費者今後每格補差價30元,並退還先前享受到的優惠30x5=150元,也就是說,先前的契約完全失效,等於是消費者用原價消費20次) 2.選擇放棄套票剩餘的格數(比如說只剩一格的人,省到的30x19=570元比最後一格的價值100元高)。 那麼,這樣子做有什麼好處呢? 對經營者而言: 1.經營者可繼續之前的經營型態,販售套票加上期限以吸引顧客。 2.若是顧客未在期限內用完套票,消費者補回差價,相當於經營者以原價販售給消費者,經營者不給予優惠所以不致受損。 對消費者而言: 1.消費者有機會以較低價格消費(在期限內用完整張套票) 2.若消費者無法用完套票,也不須負擔剩餘套票價值完全損失的風險。 這其實不是小弟想出來的,而是目前消基會在處理類似事件時較常採用的方法,我想,消基會這樣用,應該就是一般消費者和經營者都可以接受的方式吧。小弟認為在販售套票的同時配合說明以上辦法,可以省去日後類似的煩惱,截旁取直,直接抵達消基會調解之終點。 至於岩友kokopelli提出之套票過期之後,補差價30元予以繼續使用,小弟認為這個做法對於經營者不夠公道,如此一來,消費者可存有投機之心----先買套票,用多少就賺多少~~ 站在台灣攀岩小眾人口之一的立場,我希望北投岩場能永續經營下去,不因為經營策略的改變而減少岩館的收入,也希望經常在岩館消費的攀岩者能得到之前的優惠。希望北投idea攀岩館和呂先生能不計前嫌,共創經營者和消費者雙贏的局面,各位前輩岩友若認同小弟提出的做法,希望能不吝po文支持小弟,若小弟有思慮不周之處,也請來文討論,畢竟良好的攀岩環境是要靠全體攀岩者共同創造的!! 台北醫學大學 呂佳勳 |
2006-05-10, 23:18 | #2 |
攀言新手
註冊日期: 1999-11
文章: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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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岩友kokopelli提出之套票過期之後,補差價30元予以繼續使用,小弟認為這個做法對於經營者不夠公道,如此一來,消費者可存有投機之心----先買套票,用多少就賺多少~~
站在台灣攀岩小眾人口之一的立場,我希望北投岩場能永續經營下去,不因為經營策略的改變而減少岩館的收入,也希望經常在岩館消費的攀岩者能得到之前的優惠。 ====================================================== 我的職業是業務, 一年經手的營業額大概有台幣七十億, 如果我的客戶願意先給我錢, 再慢慢使用, 一年後沒用完, 我就跟客戶說所有優惠都不算數, 你要把之前享有的優惠全部還給我, 那我就爽死了. 如果客戶願意一年後回到原來的價錢, 但是不還我(經營者)這一年來所給你(消費者)的優惠, 這當然還是對我(經營者)超級有利, 因為我已經先拿到一大筆錢了, 又不用利息, 比跟銀行借划算百倍, 我還可以拿這些錢去做別的投資..... 懂我的意思嗎? 經營者已經因為 "預付型禮券" 佔了很大的便宜了..... 無意冒犯, 不過你的論調果然是學生的單純想法,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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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阿信 阿信就是我啦 此文章於 2006-05-10 23:51 被 Ruffian 編輯. |
2006-05-10, 23:23 | #3 |
週末攀言者
註冊日期: 2006-02
住址: Taipei
文章: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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讚喔~
個人覺得這個做法蠻合理的,對兩造都公平。
而且這個做法是消基會目前的處理方式,那應該也不至於有太多的疑慮。 不過IDEA的套票就得做一些修正了,再不就是統一只有一種價格,再不就是要分2000/20格和5000/60格兩種不同長像的票,再不就是退票統一以2000/20格計(對消費者較好),或是退票統一以5000/60格計(對店家較好)。 希望IDEA能看到這篇,並考慮這樣的做法。 |
2006-05-10, 23:34 | #4 | |
週末攀言者
註冊日期: 2006-02
住址: Taipei
文章: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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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銀行的利率也得算進去才對。 但話說回來,七十億不是個小數目,但IDEA一年的營業額不知道有多少? 再者,流動的資金又有多少? 不是說IDEA先收到錢這塊不用看,而是量的問題,畢竟就算以利率10%來看,一年200萬很粗略的算他大約一年可得到25萬的利息好了,畢竟跟70億拿去算還是差很多呀~ 其實我覺得cassin所提出的解法已經算是不錯的解了,不過如果有人有更好的解法當然更好。 ==================================== (130-83)/130 = 0.3615 (100-83)/83 = 0.2048 第一行應該很容易理解~ 第二行應該也不難~ 此文章於 2006-05-10 23:41 被 melonaqu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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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5-10, 23:59 | #5 |
攀言新手
註冊日期: 1999-11
文章: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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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想來開一家岩館, 招收終身會員, 繳一次錢讓你爬到"老", 不是爬到爽而已喔, 是爬到"老", 會費五萬元就好 (爬幾十年喔 ), 會員也不用多, 收個兩千人就 一億了, 哇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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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阿信 阿信就是我啦 此文章於 2006-05-11 00:05 被 Ruffian 編輯. |
2006-05-11, 00:02 | #6 | |
週末攀言者
註冊日期: 2006-02
住址: Taipei
文章: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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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主意不錯喔~
搞不好真的有賺頭~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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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5-11, 00:11 | #7 | |
論壇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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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岩場還只是其中一項 不過已經倒了 光想到先收的那些錢 果然攀岩者都是笨蛋 連開店都不會賺錢 不是攀岩的比較聰明 怎樣都能撈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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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hat do you do in your life...? ............. i live ,i Climb.......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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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5-11, 00:28 | #8 |
攀言新手
註冊日期: 1999-11
文章: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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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實在的, 套票過期就過期了, 也不就是幾千塊而已, 會讓我這麼不爽的是當天北投岩館主管人員的態度, 如果隨便通融一下, 我才沒那個閒功夫這樣搞, 我是去攀岩的, 不是去吵架的......
本來打算: 1. 先寄存證信函 2. 一狀告消基會 3. 再告台北市政府 4. 順便告北投運動中心監督外包商不力 5. 再申訴到壹週刊, 看會有幾個"劣"出現..... 如果我當天把沒用完的套票當場撕碎, 那北投岩館現在要不要賠我錢? 如果我要求北投岩館因為當天羞辱我, 而應該要公開道歉呢? 再精神賠償我沒用完的套票金額呢(例如: 100倍)? 經營者發行套票, 除了預收現金之外, 還有一個最大的好處, 就是培養消費者的忠誠度, 你買了我六十格套票, 你就確定會來六十次 (如果少於六十次, 經營者就賺到了). 如果到處都有岩館, 我幹嘛每次都來北投岩館爬一樣的路線? 我幹嘛要先買套票讓你把我綁住? 說來說去, 攀岩畢竟是小眾活動, 小到消費者深怕經營者賠錢經營不下去, 那我建議北投岩館乾脆提高入場費好了, 反正要爬的人還是會乖乖付錢, 不是嗎? 我深深的不了解 , 北投岩館人員的態度真的是在 "推廣攀岩活動, 創造互惠與雙贏" 嗎? 還是純粹只是 "經營者的傲慢" 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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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阿信 阿信就是我啦 此文章於 2006-05-11 01:08 被 Ruffian 編輯. |
2006-05-11, 01:24 | #9 |
接觸攀言
註冊日期: 2006-05
文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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刮別人鬍子前.先把自己ㄉ刮乾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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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5-11, 02:36 | #10 |
攀言新手
註冊日期: 2006-05
文章: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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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該睡覺了,明天一大早還得去醫院給學長電...
不過,實在忍不住... 小弟另開這個主題的目的,不是爲了另闢戰場讓各位筆戰,當事雙方的憤怒,我可以理解,也願意理解.但若您不是當事人,請求您不要在這裡再造成無謂的紛爭.我們應該致力於改善國內攀岩環境,而不是毀滅它,不是嗎? |
2006-05-11, 09:49 | #11 | |
攀言癌症患者
註冊日期: 2003-09
住址: 台灣台北
文章: 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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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冷靜、三思...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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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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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5-11, 10:11 | #12 | |
週末攀言者
註冊日期: 2006-02
住址: Taipei
文章: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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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哥所言甚是。
其實不只是IDEA,我相信其他有出售套票的岩館都有機會,或是曾經遇過相關的問題,而處理的方式則因經營者的經驗及想法而有所不同,在此討論也不是只給IDEA看而已,而是可以讓所有的岩友及岩館經營者能更進一步的經由討論而找到雙方的一個平衡點,也讓未來有類似情事發生時,能夠少點爭議、多點共視。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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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5-11, 11:51 | #13 |
攀言新手
註冊日期: 2006-05
文章: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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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我們還是要平心靜氣....
到現在我覺得已經有點模糊焦點了 當初是idea攀岩館那位廖老師態度太過強硬 絲毫不給任何一丁點的空間討論 是否有其他可以讓我們損失減少一些的方法 我們只有藉由申訴 一方面爭取權益 但更大的部分是想藉此讓idea攀岩館注意到消費者的感受 因此而'站在消費者的角度思考一下' ****** x x ! 問 提 在 態 度 ! ****** 不過經過這些天的討論 我覺得有點可惜 想得到的效果沒有 (有啦,套票是可以繼續用了,但以後也沒的買了) 倒是引發一些針鋒相對的言論 這些我是不想繼續了 不過上次方塊兄等人要我站在經營者的角度想 我倒是認真想了一下 首先 我會保持經營規定的彈性(畢竟飛不了紐約還有阿拉斯加嘛) 對消費者也要盡可能的溝通而非一味說不 第二 關於套票的爭議 既然預付型消費不能設期限已是趨勢 我會改成買套票的優惠降低(例如60格漲為7000元不設期限) 但加送有限期免費卷(例如買60格送25或30張,有效期限半年) 如此一來這些在期限內沒用完就是你家的事了 錢也先賺到啦 在下愚見 僅供參考 此文章於 2006-05-12 00:21 被 kokopelli 編輯. |
2006-05-11, 12:18 | #14 |
週末攀言者
註冊日期: 2006-03
文章: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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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者衡量一下
新的套票價錢也許可以調漲一點 然後沒有期限 這樣很困難嗎? 覺得這樣沒賺頭的話就不要出套票就好了 既然預付型的法律上不該有期限 那就按規則走就是了 |
2006-05-11, 16:11 | #15 |
接觸攀言
註冊日期: 2006-05
文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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讚同cassin的想法,至少這是比較可行的折衷作法...
上了Idea的網站瀏覽了收費標準-- 1.單張票價->nt.130元/張 2.20格套票->nt.2000元 ->100元/張 (每張折扣30元 or 15格折送5格票) 3.60格套票->nt.5000元 ->83元/張 (每張折扣47元 or 38格折送22格票) (套票不限人使用,有效期限為一年) 在消費者購買之初就知道套票本身有所限制, 超過票劵使用的限制,本就不該仍享有當初雙方認知的折扣。 在購買時,消費者是否本身就有投機心態,買了折扣較多卻 根本無法在限制期間內用完的票券,而造成現在的爭議。 依這個票券的設計是不限人使用的,消費者既然買了較多折 扣的票券,就是認可票券設計時對消費者的規範,不然為何 要去購買呢?60格票券相當於65折。 當然,消費者有權主張自己的權利,業者也有權維護自己的經 營利潤,現在最大的爭議點,應該是岩館在當下的處理態度, 使消費者不能接受吧! 攀岩本身是小眾運動,又有許多免費的岩場可以使用,岩館的 經營本身就不易,就原諒岩館當下的處置不當吧!免得最後只 得個雙輸的局面... ---- 我沒在北投岩館攀過岩,旁觀者看來目前的爭議已是雙輸的局面... 各退一步吧! |
2006-05-12, 10:03 | #16 |
週末攀言者
註冊日期: 2006-02
住址: Taipei
文章: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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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IDEA也能好好思考的事~
時至今日,這個問題到現在應該也算爭出了個大概了~
這兩天回想到整個事情的始末,突然有種感想… 就讓小弟發表一下自己的愚見吧~ 以前曾在達美樂打工過,也接過各種莫名其妙客人的電話及要求。 不曉得各位知不知道,其實Pizza是可以做多種口味合一的,我曾看同事做過最多8合一的大Pizza (也曾在打洋前5分鐘不到,東西都收完的時候接到訂單~) 接到這種單的時候通常會想扁人,因為真的不好做,而且說實在話,菜單上也沒有這種東西,也搞不懂為什麼會有人想點這樣的Pizza,因為價格是要用最貴的那種來算的,對客戶來說也不能說是划算,不過服務業有一個特性,客人要什麼就給什麼,只要不是叫我們做超過太多的事,在能力所及的範圍內都會盡量去符合客戶的要求,當無法符合客戶要求時,我們也只能一再的道歉,並希望客戶能理解我們盡力了。 為什麼會想到這個咧? 因為我覺得攀岩館也是一種服務業,如果站在服務業的立場來看,這次的事件處理應該是不及格的,姑且不論預付型票卷的問題,在整個事情的處理上似乎還有進步的空間,畢竟開門做生意的都會面臨到『跑得了和尚 跑不了廟』這樣的問題,今天就算遇到的是澳洲來的客人(呃~舉例而已~千萬別對號入座~ =.="),身為服務業產業中的一員,應該做的是想盡辦法讓大事化小、小事化無,而不是讓事情進入到今天的地步。 其實我當天也在場,但也只看到最後的一段,沒有全程瞭解當天的狀況,不過問題就在這裡,事情發生的當時是啥情形,這只有兩造最清楚,其他人看到的狀況大多都只能以結果論。就消費者的角度來說,我跟IDEA鬧不爽就不要去IDEA爬,我還可以去Y17或是LZS或是戶外岩場、天然岩場,但IDEA今天跟消費者鬧不爽的話,不是說門口招牌換掉就可以算了。 很抱歉用比較重的口氣寫了這麼多,其實平心而論,我遇到的IDEA工作人員都很和善,也都很好溝通,因此我一直覺得IDEA北投岩館是一個我很喜歡去的地方,這也是為什麼又來這邊po了這篇,追根究底就是希望IDEA能更進步,能夠長長久久的經營下去,維持一個岩友及岩館雙贏的經營方式。 |
2006-05-14, 08:45 | #17 |
週末攀言者
註冊日期: 2003-03
文章: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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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業''的宗旨是幫客人解決問題,沒辦法是''製造業''的理由.
我舉例曾在IDEA看過的情形,有人也是票格快過期,等在入口幫其他人付門票,收個現金五十圓意思意思(當然要先詢問願不願意幫個忙).如果碰到認識的,還可以順便做人情請客免費入場.如果工作人員願意代做這個工作,讓顧客好好去攀岩,或許會更好. y17是一張一張的票卷而不是票格,在入口跟別人''換票'',跟別人換有效期限較久的票.當然工作人員幫忙就更好了,對館方而言仍是一張張票卷回收不變,但對顧客而言,卻是不同的感覺. 這兩種都不會影響岩館本身的既有收費方式,如何做,有時只是一個念頭或想法.也不是一定要岩館做到這種程度,但是適時幫忙或指點一下迷津,讓客人減少損失,可以抓住客人的心. |
2006-05-15, 00:24 | #18 |
攀言新手
註冊日期: 2006-05
文章: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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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住客人的心"~~~我喜歡這句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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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5-19, 11:23 | #19 | |
攀言新手
註冊日期: 2006-05
文章: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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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位大哥就會願意先付錢買套票, 難道大哥比較傻嗎? 當天我也在岩館, 我覺得有必要還原一下現場 1. 態度問題, 這位大哥情緒激動, 多次提高音量, 旁邊如果有小朋友應該都嚇到了吧 反觀岩場服務人員只有用柔軟的音調重覆說明公司規定,無法處理 不能因為現場服務人員不願意延長您的使用期限就說別人態度不好吧? 2. 情理法 法理情, 除了法律之外我們也來講講道理 這位大哥辛苦的找出法條, 值得敬佩 可是為什麼不在一開始付費拿到套票就反應? 覺得違法就不要買呀? 大哥一年經手70 億, 腦袋肯定高於單純的學生 為什麼一年前要傻傻的拿錢出來買套票? 一定算過比較划算所以願意接受約定條件嘛. 然後快過了期限發現如意算盤打錯了再來翻法條硬凹, 合理嗎? 3. 好啦, 這下沒套票了, 哪位大哥再幫我們查查哪條法律可以再幫我們找到 平均 NTD 83可以混一天的岩館? 哪條法律幫我們負擔往後每一次攀岩要多出的47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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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5-19, 12:58 | #20 |
攀言癌症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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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 Ruffian ====================================================== 我的職業是業務, 一年經手的營業額大概有台幣七十億, 如果我的客戶願意先給我錢, 再慢慢使用, 一年後沒用完, 我就跟客戶說所有優惠都不算數, 你要把之前享有的優惠全部還給我, 那我就爽死了. ====================================================== 所以我比較笨,我都付現耶! |